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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 | 我们对爱还很陌生

小驴尥蹶子 小小推拉驴 2020-10-11


你到底爱不爱我

文 \ 彭凯

小驴磨坊读书会之《魔鬼家书》第三章读后

有极多的人和耶稣同行。他转过来对他们说:“人到我这里来,若不爱我胜过爱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门徒(爱我胜过爱原文作“恨”);凡不背着自己的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门徒。”

路加福音14:25-27

鲁迅先生在《热风》杂感第四十回假托一位少年人之口,写了一段今天看来也极为触动的文字:我是一个可怜的中国人!爱情!我不知道你是什么。我有父母,教我育我,待我很好;我待他们,也还不差。我有兄弟姊妹,幼时共我玩耍,长来与我切磋,待我很好;我待他们,也还不差。但是没有人曾经“爱”过我,我也不曾“爱”过他。我年十九,父母给我讨老婆。于今数年,我们两个,也还和睦。可是这婚姻,是全凭别人主张,别人撮合:把他们的一日戏言,当我们百年的盟约。仿佛两个牲口听着主人的命令:“咄,你们好好的住在一块吧!”

前一阵子,学校在六一儿童节为三年级的孩子们策划了一个十岁的成长礼活动。其中有一个环节需要父母和孩子互致信件。我因为实习的缘故,帮语文老师批改孩子们写给父母的信件。虽然我和孩子们之间年龄相差20年,很多人会说随着时代的发展,尤其是科技的不断进步,今天的孩子一定是今非昔比。但是持这种观念的人我觉得低估了文化惯性对于人性的影响。尤其是在中国这种泛道德主义的文化情境之中。写一封给妈妈的或者爸爸的信,都打上了道德主义的烙印。我们的文化基因似乎就天然地倾向于承认“爸爸妈妈,你们很累很辛苦,你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我好,而无需思想是非对错的问题。”而这种观念不就是上面鲁迅先生所揭露的吗?

而鲁迅之所以能够跳出这种文化的固有逻辑,审视自己成长的路径,绝对不是出于一种天生反叛精神,背后一定有着异质的精神资源的支撑与启发。他在日本留学期间,通过大量阅读日文文献,与克尔凯郭尔、尼采、爱罗先珂、陀思妥耶夫斯基、托尔斯泰的生命共融交织,激荡不已。我们甚至可以说是阅读改变了鲁迅的生命。土耳其小说家奥罕帕慕克在其小说《白色城堡》中说:人生仿佛仅此一次的巴士旅行,一旦旅程结束,就不能重头来过。但是,如果你手中有一本书,不论那本书有多么难读懂,当你读完它,只要你愿意,都可以重头开始再读一遍;你将从中了解最艰涩难懂的部分,同时也更了解何为人生。

举一个例子,鲁迅说关于陀思妥耶夫斯基,到了不能不说一两句的时候了,说什么呢?他太伟大了,而自己却没有很细心地读过他的作品。一读他24岁时所作的《穷人》,就已经吃惊于他那暮年似的孤寂。到后来,他竟作为罪孽深重的罪人,同时也是残酷的拷问官出现了。他把小说中的男男女女,放在万难忍受的境遇,来试炼他们,不但剥去了表面的洁白,拷问出藏在底下的罪恶,而且还要拷问出那罪恶之下的洁白来。而且还不肯爽利的处死,竭力要放它们活得长久。而这陀思妥耶夫斯基,则仿佛就在和罪人一同受苦,和拷问官一同高兴似的。这绝不是平常人做得到的事情,总而言之,就是因为伟大的缘故。(鲁迅,且介亭杂文二集,人民文学,p162)

这段文字我揣摩良久,觉得鲁迅真的是把陀思妥耶夫斯基创造的特质说得极为真实。这种精神气质上的濡染肯定是潜移默化的,阅读带给人不一样的视角和人生。

所以,当我们回头再审视鲁迅所说的“爱”,他从未尝过的爱,就会有一分同情的体察。他的意思不是说他的家人、朋友对他不好,更不是泛泛地追求一种肉体的感觉或者情绪上的亢奋。他渴望被认识,渴望能够有人倾听他的想法与困惑,尤其是对于自己当负的责任和难以割舍的亲缘关系,他都需要有一个出口可以得到灵魂的安息。我这样理解可能有过分解读的嫌疑,缺乏客观的证据,但是我相信鲁迅先生是热爱文字、珍惜文字、相信文字可以穿越诸多障碍的人。

为什么天底下最融洽的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仍不能带给人深深的满足?问题不是出在双方的期待或者品格上面。用路易斯的话说,如果你渴望这个世界所不能提供的东西,那么意味着你是为另一个世界创造的。亲子关系之所以不能满足人心,就是因为它仅仅是上帝为我们这种生来携带永生渴望的受造物预备的见面礼而已。信主以前,我们是透过地上的父母来想象天上的父亲是怎样的性情,信主之后,我们则需要透过天父的形象,为地方残缺的父爱找到恩典的缺口和放心去爱的勇气。伟大的教育家夸美纽斯在《大教学论》中说,上帝为我们人类预备了三个居所,一个是母亲的子宫,一个是地球,第三个就是天堂。我们受造不但奇妙可畏,我们的归宿也是令人难以置信地颤栗。

父母之爱如此,婚姻之爱也是一样。我们看民国时代的文人对于婚姻爱情的求索,很明显能够看出来鲁迅是最少浪漫气息的人,若论感情的热烈赤诚,徐志摩、郁达夫之辈绝对要甘拜下风,然而我们看鲁迅和许广平的书信往来,丝毫读不出两个人之间那种烈火干柴般的情欲,郁达夫可以为了女伴而像奴隶一样屈膝在她的面前,但是鲁迅却把对方当做人来尊重和对待,既不拔高,也不贬低。他对传统婚姻的反思也不是鼓吹恋爱自由的人士所能体会的。婚姻的意义与美好无法在婚姻自身找到,婚姻的美好是从上而来的恩赐与赋予,是盟约之爱在地上的吉羽片光的反射。

昨晚小组里讨论《魔鬼家书》第三篇,路易斯看问题的准确独到令大伙佩服,三言两语就把基督徒生活里习以为常的罪揭露了出来。我们对于何为真敬虔的想象大多数时候都流于刻板的形式,以至于在归信很久之后,仍然不能看清自己的本来面目。原因何在,我认为原因出在对于圣经的尊崇和默想不够。换句话说,圣道还没有在我心,最多圣道太过于超越了一直只能停在“宗教”或者“私心”的范畴。圣道必须要穿透我们的心理防线和文化期待。我们认识神的话不可能脱离自己的经验,但是我们的经验、传统、直觉永远都是第二位的,唯有在群体中,不断地接受圣灵的光照,我们才肯承认自身的傲慢与无知,的确阻碍了我们认识神并以他为乐。

我们之所以对爱还很陌生,没有其他的原因,关键就在于对于圣道的陌生,对于基督的陌生。我们可能过于自保,或者太固守自己的文化信念,或者说受制于周围人,尤其是对我们好的人的观念的影响。为什么我们无论爱的意愿或者爱的能力都很微弱?因为我们的意志仍然处于不信的状态,面对这位好的不能再好的救主,我们还不能欣然跟随。我们的喜乐和保障,多半出自金钱和熟人的庇护,就像我的父亲,在我十八岁出门远行时,跟着火车跑啊跑,一直不断叮嘱我,路上小心,到了地方一定联系在当地打工的堂姐。

北美专修灵修神学的侯士庭博士在耄耋之年说,许多人认为“爱”比较像是一种感觉,而不是一种生活方式;并且觉得“恨”带有极大的负面义涵,根本不可能和正面沾上边。其实,爱可能指向爱财产(路14:33),而不一定指关系而言。在耶稣的时代,效忠家庭是当时的传统道德规范,而每一个人都如此被期待。按照圣经的观点,恨和爱十分相似,与其说是一种感受,不如说它是一种行动的模式。耶稣并不是要我们培养对亲缘情感上的嫌恶,他乃是劝勉我们,要拒绝承袭任何不假思索、大众化、传统、习以为常,却毫无信念或承诺的道德规范。作耶稣的门徒是个人亲身的决定,为了全新跟从他而放弃所有一切;成为基督的门徒,也必然要恨恶一切会防止我们绝对效忠耶稣的阻碍。这位革命性的弥赛亚所要求我们的,就是完全效忠他,甚至恨恶自己的性命也在所不辞。换言之,自我一定要经历弃绝,将一切阻碍基督在我们里面成形的事物,打从内心深处弃绝它们。(侯士庭,喜乐流放者——后现代的门徒生活,校园,p34)

亲爱的弟兄姊妹啊,神并没有设立律法要我们“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我们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反过来说,除神以外,凡是这样要求我们程度委身的,我们都必须坚决的拒绝。因为真神只有一位,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使我们可以靠着他得救。

更何况提及亲子关系,几乎无一例外,都是华人的一个痛点。假如一个人对你说,弟兄,我认为你并不是真的爱你的父母,孝敬你的父母,我相信大多数人都会脸带愧色。这就像有人直截了当地对你说,某某弟兄,我认为你并不是真的爱你的耶稣。我们哪一个人能说自己在爱上没有亏欠呢?但圣经上说,爱里没有惧怕;爱既完全,就把惧怕除去。很多时候我们的惧怕并不是源于对真理的敬畏,而是出于无知和仇敌的控告。(文章标题《我们对爱还很陌生》为小驴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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